包河区淝河人家拆迁安置复建点项目(阶段性B区)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包河区淝河人家拆迁安置复建点项目(阶段性B区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包河区淝河人家拆迁安置复建点项目(阶段性B区)
建设单位: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全文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20日--2022年01月17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汪永嘉
联系方式:18056001970